本次主題:死亡電梯

死亡電梯

  

  星期五早上八點鐘,劉浩威被人發現死於棍棒毆擊。當時電梯升到三樓的浩威企業時,電梯門一開就赫然看見他的屍體倒在裡面。這棟五層樓的建築只有這麼一台電梯,案發時大樓裡頭根本沒幾個人。黃羅探長趕到現場時,夜班警衛鄧明鴻很熱心地過來協助警方查案。

  「最近有電腦接二連三被偷,所以大樓的管理委員會改採新的保全措施,」鄧明鴻說道。「早上九點以前和晚上六點以後要進入本大樓的人,必須到櫃檯簽名登記。哪,這本就是簽到簿。上面會顯示今天早上有誰已經進入本大樓。」

  黃羅翻閱之後,得知案發之前只有三名員工已簽到。

  「沒看到劉先生的名字在簽到簿上,」探長提出質疑。

  「他是老闆耶,我哪敢叫他簽名啊,」夜班警衛笑著說。「不過,我倒是記得他是快八點的時候進來的。他好像很急,才進大門就立刻繞過櫃檯左轉衝向電梯,這是我最後一次在他生前看到他。」

  劉浩威的女婿丁柏宣是發現屍體的目擊證人。根據簽到簿所示,丁柏宣是在七點三十分進入大樓,隨即上他位於三樓的辦公室。不過在八點鐘的時候,他走出辦公室要搭電梯下樓買咖啡。他摁了電梯按鈕,隨後電梯門一開,便赫然看見劉浩威躺在血泊之中。

  「太可怕了,」丁柏宣高聲說道。「他就那樣俯身倒在裡面。他的灰色西裝上面沾滿了鮮血……」

  「你平常都這麼早進公司嗎,丁先生?」黃羅問道。

  「沒有啊,」他答道。「今天純粹是例外。我岳父叫我早點進來,他說電腦被偷的失竊案他已經心裡有數了,所以要找我談談。」

  簽到簿上登記的第二位員工是徐應元,他是剛來公司沒幾個月的新業務。他簽到的時間是七點五十八分,不過他本人卻宣稱沒看到老闆在等電梯。

  「我從來不搭電梯,」徐應元誇口說道。「你可以去問小鄧,他每天早上都會跟我打招呼。我必須保持充沛的活力,這是作業務員的基本條件。打扮要體面,西裝要英挺,我必須給客戶幹練的印象。你懂我意思吧,警官?電梯旁邊不是有一段階梯嗎?對啦,我就是從那邊爬樓梯快步上三樓的。」

  「你上到三樓的時候,有沒有看見丁柏宣在等電梯?」探長問道。

  「有啊,」業務員立刻回答。「他還問我要不要一起下去買咖啡。我跟他說不用了,我自己有帶一大杯的豆漿。咖啡哪有什麼營養啊。」

  第三個簽名的人,是劉浩威的秘書吳碧真,她簽名的時間是在徐應元後面的七點五十九分。

  「我本來可以救老闆一命的,」吳碧真邊哭邊說。「我走進大門的時候,心裡正想前面那個繞過櫃檯走向電梯的人不會是老闆吧?警衛鄧先生跟我說那是劉總沒錯,可是他不放我過去,非得要我在簽到簿上面簽名不可。等我來到電梯前面時,老闆已經進電梯上去了。」

  「你有看到或聽到任何不尋常的情形嗎?」

  「應該沒有吧,」她答道。「對了,我有聽到徐應元爬樓梯的聲音。」

  「你怎麼知道那個人是徐應元?」黃羅問道。

  「一定是他,」吳秘書斬釘截鐵地說。「那個傢伙精力充沛,不管到哪裡都用走的。」

  「是這樣哦,」黃羅探長的語氣中,似乎流露著懷疑態度。

兇手是:4. 鄧明鴻

關鍵推理:

      黃羅探長懷疑兇手是警衛鄧明鴻。

      按照黃羅的推理,真實情況應該如下:劉浩威在快八點鐘的時候衝進大樓,劈頭就指責夜班警衛鄧明鴻利用職務之便行竊電腦。鄧明鴻在又驚又怒的情緒下跟著劉浩威來到電梯前,拿起棍棒就把老闆打死了。因為時間緊迫,又不知何時有人會走進大樓,鄧明鴻只好就近將屍體拖入電梯內,然後讓電梯門關起來,接著趕緊回到櫃檯站崗。

      由於徐應元有爬樓梯習慣的事情人盡皆知,所以當吳碧真把徐應元誤認為劉浩威時,鄧明鴻趕緊順水推舟地點頭稱是,然後再設法絆住她,如此一來,便可讓別人以為劉浩威進電梯時仍活著。事實上,如果當時劉總仍健在的話,他一定站在那邊等電梯,因為同一時間丁柏宣已經摁了紐讓電梯上三樓。換個角度想,假設兇手是吳碧真的話,她簽完名之後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打死劉總再拖屍體入電梯,這顯然不太可能辦得到。整體歸納起來,嫌疑最大、而且唯一有可能行兇的人,恐怕就是警衛鄧明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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