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帕司的巴塞隆納

文=草莓圖騰

  旅行的時候,每個人保留記憶的方式都不一樣。

  有些人用照相機為他的旅行做見證,拍很多到此一遊的證據。有些人SHOPPING,到巴黎買路易維當香奈爾,到西班牙買ZARA,義大利買PRADA,在信用卡帳單上留下回憶。有些人蒐集當地的特產,我認識某女誇耀自己家中每一件擺設都是她旅行時買來的,還附贈故事一則,不過那些手工粗糙的小擺設百分之八十五都還貼著MADE IN CHINA的貼紙。有些人寄明信片給朋友也給自己,以郵戳為憑證,有些人用筆,作畫、寫詩,或者是文章。

  而我,我喜歡用我的胃來做紀錄。

  不管到哪裡旅行,我都想吃當地人吃的食物,到法國就吃棍子麵包三明治跟「香脆先生」,這個國家有400多種芝士,試過了再來刷舌頭慘叫也不遲,紅酒當然大喝,法式的海鮮冷盤端上桌豪華壯觀,吃的是氣勢,亞里奧利醬拿來沾螺肉吃風味奇特美妙,生蠔至少有6種不同的尺碼,口感或柔嫩或結實有咬勁或滑膩,連我這個外行人都吃得出區別,就算討厭豆子鴨子,卡酥蕾跟油封鴨還是不應該錯過,還有鴨肝鵝肝,布列塔尼可麗餅,太多太多。

  去新加坡一遊,我對這個國家風土民情毫無認識,在大葉高島屋足球場那麼大的一樓晃了10分鐘就放棄逛街的意願,烏節路上有什麼?完全搞不清楚,但是海南雞飯倒是吃了數盤,而且從未吃過如此香甜軟熟的雞肉,海邊的奶油黑椒蟹,香蕉葉裹的烤魔鬼魚,事隔10年我都猶自記得舌尖上那辛辣甘香的鮮美滋味。

  在泰國時蹲在河邊吃人家划船來賣的米粉,假裝看不見頭上戴著斗笠的少女把碗筷泡進泥漿也似的河水裡洗洗,然後拿來盛米粉給我,同伴替我照相,說可以在我得痢疾黃膽食物中毒霍亂等疾病時拿來做為證明,可是我還是吃了,而且吃得甚為香甜,結果拉肚子的不是我,是那些連新剖開椰子水也不肯喝、只敢喝瓶裝礦泉水跟罐頭飲料的潔癖狂。

  我對西班牙向來印象奇佳,從他們的食物音樂舞蹈生活建築語言一概甚為欣賞,西班牙美女個子不大,曲線分佈極佳,滿街都是潘妮洛普克魯茲,我跟老法也便是在旅行至西班牙時陷入愛河,連小法也是made in spain啦。

  所以旅行到巴塞隆納對我來說有3重快樂:1. 只要跟西班牙沾上邊就先加30分。2. 朝拜高第的建築是我畢生夢想。3. 他帕司。

  我之所以對西班牙印象超良好,他帕司功不可沒,我饞,一個國家東西好吃,先就嘴軟了,說不出不好聽的評語,我前後去過5次,每一次都是胃的快樂假期,至今沒有失望過,不過我們一直都是去jaca拜訪多明妮克阿姨跟西班牙姨丈,把那個小小的山城踩遍〈也吃遍了,每天換2家餐廳吃他帕司喝酒呢〉,足跡還去到zaragosa,巴塞隆納則次次失之交臂,直到這回才真正踩上這個屬於高第的城市。

  他帕司(Tapas)這種好東西是西班牙人的開胃菜,份量不會太大,可以一次點許多種來嘗新,很合適我喜歡吃巧不要吃飽的壞習慣。拿來下酒更妙,種類繁多味道奇佳,什麼水牛城雞翅膀鹹花生洋芋片的都要閃一邊去。

  到巴塞隆納的第一餐,我們接受旅館櫃台肥妹妹的建議,九拐十八彎的鑽進巷子裡找到一家很家庭化的餐廳,叫做BONA TAPAS,廚師都是西班牙老先生,非常兇暴有威嚴,我立刻想起西班牙姨丈,也是這樣廚房裡的暴君似的,甚有親切感,侍者則全體西班牙小帥哥,咦?難道在西班牙廚房是男人的天下嗎?

  在小帥哥建議之下,我們都要當日特餐,加上一盤不可以少的Tortilla,老法的黑墨魚飯香濃鮮味,配菜是加上西班牙火腿丁去蒸的豌豆,盤子上嫣紅碧綠,色澤極之美豔,豌豆鮮嫩甜脆還帶著火腿的甘腴芬芳,吃在嘴裡不澀不膩,那麼簡單的搭配那麼美味,我要了海鮮填塞的紅椒,烤的整隻的透抽,擠上幾滴新鮮檸檬汁酸香爽口,一桌子上紅白黑綠黃相間,什麼顏色都有,別說吃,光看就覺得痛快。

  旅行時要想吃到好東西有訣竅的,我們夫妻倆儘管為了小孩的養育方式會吵吵鬧鬧,吃飯倒是很合拍,一致認同的標準,就是不要去遊客區,也不要去有英文菜單的或是裝潢太新穎的餐廳,選很多當地人扶老攜幼坐在裡面那種,於是吃到很多道地美味又不貴的他帕司。

  幾餐下來還吃到用鹹豬肉裹著烤的蘆筍,春天的蘆筍正鮮美。croquettes〈裹了奶糊麵粉炸的,有雞肉魚蝦等各式各樣口味〉,絞碎臘腸做的肉丸子浸在香料跟乳酪做的濃汁裡,吃一個就飽了。chorizo臘腸,魚肉丸子裡有磨碎的檸檬皮跟新鮮芫荽葉還有現磨的胡椒粒,橄欖蝦蟹肉配美乃滋,奶糊裹的炸大蝦,蝦子魷魚墨魚青口小萵苣做的海鮮沙拉極為爽口,脆炸墨魚圈,烤沙丁魚焦香肥美多汁而且完全不腥,是我吃過最可口美味的沙丁魚。

  連麵包店都讚,手指粗細的麵包棍香脆如餅乾,居然有夾chorizo臘腸的牛角包,夾鮪魚的棍子麵包,沾糖的甜甜圈像煞台灣菜市場賣的那種好東西,我們買了一大包各式各樣的麵包,在回巴黎的火車上吃得真快樂,像遠足一樣。

  這次短短的巴塞隆納之旅使我下定決心,我一定還要回去造訪,希望下次可以跟女友們一起去,丟老公在家顧兒子,就不會好像沾醬油那樣走馬看花。我們幸好是住法國,去西班牙只是旅行,如果我們定居在西班牙的國土上,以我熱愛西班牙食物的程度來看,我很快會變成一個350磅的大肥婆,只能穿床罩出門,那真是太可怕了。

∼本文摘自【女主人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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