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花期銀行贈送的廉價機票,以及輕薄短小的春假,前往我一直想去的爵士樂的故鄉——New Orleans。還未踏上路易斯安那州之前,我們在飛機上就鳥瞰到一座不見頭也不見尾的很長很長的橋,我們好吃驚:「這是橋嗎?怎麼這麼長?是跨湖公路嗎?」後來果然證實我們的猜測,這座全世界最長的橋 (Pontchartrain Causeway) 算是跨湖公路橋,跨紐奧良北邊的湖Lake Pontchartrain,全長將近24英哩。紐奧良北邊濱湖,南面的密西西比河則蜿蜒出一道半月形的河灣,這座城市因此有個美麗的別名——新月城市 (the crescent city)!

  該怎麼形容這個混雜了多種元素的、美味的悅耳的迷人都市呢?在回程的機上,悵然若失地不斷喃喃自語著:「我們就這樣離開了嗎?」路易斯安那州豪邁的 (兇狠的) 的駕駛人仍然讓我們驚魂未定;紐奧良人的親切、與我們可以隱約感受到的一種自傲,仍然讓我們印象深刻;一排排辣醬、調味醬的明亮色彩與一盤盤crawfish的豔紅仍然視覺暫留在腦海裡;Jackson廣場附近的輕快爵士樂仍然盤旋在耳邊;百年老店Antoine餐廳 (據說已傳承了家族五代) 的番茄醬汁烤鮮蠔與焗烤紅酒蝸牛之美味仍然殘留在味蕾上......

Cajun與Creole的故事

  早在行前準備,閱讀有關紐奧良的歷史時,就開始對它的high degree of hybridity感到無比的興味 (一時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要講中文「雜種、雜交」嘛?似乎又帶著不恰當的負面意涵) ;然而此刻想要試著精簡的解釋一些我們在這趟旅行前後才學到的名詞與各種事物,才發現它的複雜與困難。

  與這個地方離不開的兩個字是「Creole」與「Cajun」,以前在芝加哥時大約知道標榜著Cajun and Creole food的餐館就表示專賣美國南方菜——尤指路易斯安那州,卻一直對這兩個字的真正含義感到困惑。尤其是Creole這個字,書上的解釋也經常開門見山地承認它的語意含糊。我想,在了解Creole之前也許需要一點點路易斯安那州簡史:

  三百年前,這個地方還是個充滿蟲蛇瘴癘的蠻荒之地。十八世紀初,路易斯安那州成為法國殖民地。

  1762年——Treaty of Fountainbleu:法國為尋求西班牙的支持,對抗英國 (Seven Years War, i.e., the French and Indian War),將密西西比河以西,包括紐奧良,祕密割讓給西班牙。

  1803年——路易斯安那州交易 (Louisiana Purchase):西班牙將路易斯安那州歸還給法國之後,同年,拿破崙將這塊土地賣給美國 (還加上密西西比河以西至洛機山),雙方各取所需 (好戰的拿破崙需要用度,美國總統傑遜則是害怕拿破崙建立大帝國的野心蔓延到北美洲來),成為歷史上最划算的一筆土地交易——6億英畝,一英畝不到三分錢!

  於是,在這段複雜交錯的歷史洪流中,這些在當地出生的歐洲人 (主要是法國人,以及部分西班牙人) 後裔,自稱為Creole (西班牙文,意為出生於新世界殖民地的歐洲後裔),這在後來有一部分原因是不願與1803年之後的「美國人」混為一談。這種強烈想要保留自己的種族文化標籤的心態,試圖與美國人、新教徒有所區隔,我覺得宗教文化是最大的因素 (法國與西班牙都是天主教國家);但實際上,這個標籤還帶有更複雜的種族、甚至階級的區隔意圖。

  一開始所謂的Creole宣稱自己是歐洲貴族的後代,在當時的紐奧良自然是上流社會的代名詞,與美洲原住民、黑奴,以及其他來源不明的阿貓阿狗有所區隔。而後,歐洲人與其他種族的混血兒後代,帶著同樣的歐洲姓氏,也宣稱自己是Creole,成為一種中間階級——不是黑奴,享有一定程度的充裕經濟,但卻因血統不純正而無法擠身於真正的上流貴族社會,有人以「Creole of Color」名之。

  這群自稱為Creole,也不認為自己是美國人的法文人口,對於自己的種族、文化傳統十分自傲,雖然實際上他們的母國法國根本不曾對這塊土地表現出多少支持與關心。這段歷史已十分久遠,但走在法國區裡,我還隱約可以感覺到這種細微的驕傲心態;街邊經常會有標示牌寫著「這條街在當年西班牙統治時代叫做*#◎.......」之類的說明。這令我聯想起Tennessee Williams以紐奧良為背景的電影「慾望街車」,裡頭的Blanche......是對於自稱為Creole——自認為文化精緻,血統高人一等,企圖挽留 (甚至重新建構) 過去的榮華富貴史,為了標籤自己——這群人的一種呼應嗎?

  與Creole相較起來,Cajun這個字的定義並沒有那麼複雜曖昧,然而這群人的歷史在當時卻也是悲歌一段。Cajun族群也是一群法裔子孫,但來到路易斯安那州的理由與途徑完全不同。大約在1754年之後,英法之間由於戰爭之故,英國下令要求加拿大境內法文人口歸順英國並放棄他們的天主教信仰;加拿大東部其中一省 (Acadia, 今日的Nova Scotia) 的一群法裔居民挺身反抗此宗教迫害,其中一部分Acadian族群 (大部分是鄉下農民) 即逃亡到路易斯安那州來。很不幸的,當他們衷心地以為自己將回到母國的懷抱時,路易斯安那州正值易主之日,在祕密條約中被割讓給西班牙。另一方面,這群Acadian來到另一個新大陸發現自己同樣的不受歡迎 (都市裡的Creole社會並不認為這群鄉下佬是自己的同胞),他們只好遠離紐奧良落腳在西邊未開發的沼澤地帶 (即所謂的bayous area)。

  這一群Acadian即是今天Cajun族群的祖先 (Cajun是Acadian的音變),散布地區主要集中在路易斯安那州南部,以紐奧良西邊的Lafayette為中心,也就是觀光手冊上大力廣告的Cajun country。今日道地的Acadian子孫人口據估計約有75萬人,他們保留了自己的文化傳統與方言 (即中世紀法語,與現代法語略有不同),適應了南方滿佈蟲蛇、鱷魚的沼澤溼地。受迫害、被排擠的一群人口,他們的獨特文化與生活方式,在今天卻成為紐奧良與路易斯安那州的重要觀光資源之一......

Cajun country/ Swamp tour (3/19)

  紐奧良發達的觀光業,除了十分倚重城市裡的歷史保護區之外,另外兩首主打歌就是River Plantation與Swamp tour (或更遠的Cajun country) 了。路易斯安那州南方,即Cajun人口的主要分布地區,沼澤溼地多,這附近的小溪小河特稱為bayou,原本是原著民語言裡溪流之意。

  在紐奧良可以問的到的沼澤行單日遊其實不勝枚舉,但我聽說Kraemer附近的swamp tour最“authentic”,我們便千里迢迢自己開著租車西行,往Thibodaux與Kraemer的方向前進。

  一艘簡單的動力船,十幾個遊客,十分樸素的行程。開船的導遊是個年青人,從他的解說與自我介紹中,我們得知他本身是個道地的Cajun,算是第五代的沼澤子民,從小就跟著爸爸學習在自然環境中謀生的技巧。他也詳細地向我們解說一些如何抓鱷魚、烏龜的細節,十分有趣;據說一隻鱷魚可以賣到500美金。城裡餐館的菜單上經常有turtle soup,導遊說實際上那些烏龜湯大部分是鱷魚肉做的,因為兩者價錢差很多 (烏龜肉只有頸子跟腳可以吃,所以較貴),但吃起來差不多。(後來我們也勇敢地嘗試了兩次turtle soup,其實不怎麼樣。) 紀念品店的貨架上也擺滿了一大排晒乾的鱷魚頭讓遊客當紀念品,還有用鱷魚爪做的抓背扒子!

  鱷魚的故事固然有趣,但我覺得坐船欣賞bayou的美麗風景才真正值回票價。有一種樹叫Cypress,從水裡長出來,是bayou地區的生態特色,很美!但我查不到是否跟紅樹林有類似之處。我也問導遊,bayou與普通的溪流究竟有什麼不同,他說與溪流比起來,bayou的流速十分緩慢,有時甚至因為沒有坡度而沒有一定的流向,有點水鄉澤國的味道。這種寧靜的徐緩的流暢的感覺,忽然讓我了解到一句有名的當地諺語 (歌名) 原來是其來有自的:“Laissez le bon temps rouler” (Let the good times roll)!

River plantations (3/20)

  十八世紀起,路易斯安那州境內的密西西比河兩岸蓋起一座座以奴隸制度為基礎的屯墾莊園 (plantations) ,在全盛時期高達1600家;大部分種植棉花、甘蔗,與製造染料的豆科植物。南北戰爭之後,黑奴得到解放,這些莊園也隨之瓦解破敗。今天在BatonRouge與紐奧良兩地之間的河兩岸,仍然有十數家plantations被保存下來,成為觀光客的最愛 (有些成為Bed & Breakfast旅館),或是鄉下市集的活動地點,或是對過去一段表面浮誇絢麗之黃金時代的一種緬懷。

  這些殘存的莊園中,Oak Alley算是頗負盛名的一家,3月20日這個週末正好碰上它一年一度的Arts and Crafts Spring Festival,我們當然是湊熱鬧去!Oak Alley的特色是莊園門前有兩大排十分壯觀的老橡樹,總共28棵;據稱比建築物本身還要老上一百年 (早在莊園成立之前,一個法國人種植的)。大部分橡樹的樹根早已盤踞出一大片堅固基底,絕對不輸成大校園的老榕樹。這條橡樹大道長達四分之一英哩,漫步在樹蔭之間感覺很棒!在莊園側邊舉行的Crafts festival則是人潮洶湧,有點類似我們Hyde Park的57街藝術節,但更有農村市集的味道。

  河北岸44號公路附近也有一家San Francisco Plantation,外型華麗,據說有“Steamboat Gothic”的別稱 (從某些角度看起來像當年密西西比河上的豪華蒸汽船)。部分河岸已發展成工業區,善加利用密西西比河的運輸功能,大工廠在河邊蓋起自己的泊船碼頭與原料運輸管;殘存的美麗莊園頑固地挺立在工業區之間,有點格格不入。

Taste of New Orleans

  紐奧良與芝加哥有兩大相似之處。第一,他們都是爵士樂重鎮,然而紐奧良卻更有資格為身為發源地而驕傲;第二,他們都是美食都市,然而紐奧良的新鮮海產,以及食物的獨特性卻是芝加哥所遠遠不及的。

  頭兩天在法國區逛,在Bourbon Street與Royal Street附近每走三五步就看到一家oyster bar,酷愛鮮蠔的我們簡直是興奮的不得了。第一天晚上選了一家風評不錯的平價小店Acme Oyster House......一進門,天哪!一打生蠔才6塊錢!牆上還掛著店裡客人的最高記錄——32打。哇,算算也要吃上將近四百個生蠔才能破記錄 (次級的15 dozen club也簽上了三四個名字)。吧台後面則是好幾大缸看似剛從港口送來、仍然沾滿泥沙的帶殼生蠔,兩三個年青人馬不停蹄地忙碌著雙手將一個個蠔殼挖開。一入座,侍者劈頭就問前菜要不要來點生蠔或crawfish?要幾打? (Crawfish——據說是一種小龍蝦,我覺得有點界於蝦與蟹之間——也是當地名產之一。我們吃不習慣,但觀察其他客人一隻接著一隻的啃,一盤接著一盤的點,肯定也是天下美味。)

  新鮮生蠔淋上檸檬汁與辣番茄醬,真是令人感到滿足!紐奧良人不僅嗜吃生蠔,運用各種烹調法所做出來的鮮蠔料理也是他們的最愛。最有名的像oyster Rockefeller——切碎的菠菜、蘑菇等,加上cheese煎煮成奶油糊,包裹住鮮蠔,撒上甜椒粉,進烤箱焗烤一番......

  另一種我最難忘的食物是它的oyster po-boy。”Po-boy?”很炫的名稱,但其實只是一種三明治——當地對潛艇堡的別名。不過,據稱,唯有用傳統方法烤出來的,外皮酥脆裡面香軟的法國麵包做出來的潛艇堡,才有資格被稱做Po-boy!吃Po-boy你可以選擇各種餡料,烤牛肉、火腿、炸蝦.......但我獨獨偏愛以酥炸鮮蠔做餡料的Po-boy,我吃了幾次之後才領悟它美味的道理:酥炸鮮蠔雖好吃,但不免油膩,不過鬆軟的法國麵包會將這份油膩吸乾;麵包雖可口,但不免乾口,可是多汁又鮮美的蠔肉會中和這項缺憾......

  我發現紐奧良人十分以他們獨特的飲食為傲,不論是Creole或Cajun傳統料理,任何觀光禮品店都會擺上一大排食譜,甚至直接將令人垂涎三尺的圖片與做法印在明信片上。他們的幾樣道地名菜——gumbo (非洲語即秋葵okra之意, 指加入秋葵製成的濃湯或菜餚)、jumbalaya (西班牙海鮮飯paella的變種)、seafood etouffee (燜燉海鮮)、shrimp Creole——全都有點像 (我不太能夠區辨),但海鮮一定是重要材料,使用很多香料,大部分都有點辣,做法大約是將多種材料混合做成糊狀食物。(像jumbalaya就有點像海鮮燴飯,其實是界於燴飯和炒飯之間。) 看起來不是很美味,我們以前在芝加哥吃過一兩次也老覺得吃不慣;很奇怪的是,我們在紐奧良所吃到的傳統菜,幾乎每一樣都讓我們覺得又鮮又棒還帶點微辣,餘味猶存,越吃越上癮......我笑說路易斯安那州人肯定在食物裡偷放了什麼巫毒魔法藥粉!我到現在還在想念Copeland的shrimp etouffee......

  位於French Market的Cafe du Monde則是紐奧良最有名的歷史咖啡屋。紐奧良咖啡 (cafe au lait) 味道與一般咖啡略有不同,加了一種菊苣 (chicory) 調味。Beignet配上cafe au lait是他們的傳統早餐。前來朝聖的觀光客幾乎沒有人不到Cafe du Monde去嚐嚐現炸的熱騰騰的beignet (一種甜甜圈,但做成菱形,又香又Q,一定要記得撒上細糖霜)!

  還有很多世界級名廚 (不然至少也是全美國出名的),都是以紐奧良為基地 (或是發跡之地);像food channel上的名主持人Emeril,或是立志將Cajun美食發揚光大的K-Paul等,在這裡都開了讓老饕們躍躍欲試的餐廳。不過,望著大嗓門的粗魯兒子,我們實在不敢輕易嘗試......

爵士樂的故鄉

  紐奧良的食物是多種元素的完美混合:法文菜名、美洲印第安人的食材、當地豐富的新鮮水產、非洲黑人廚師的創意......而紐奧良的音樂亦然。說它是一種musicaletouffee或是gumbo,我想應是最恰當的比喻了:非洲與加勒比海傳過來的切分音節奏、受到法國與西班牙音樂所影響的旋律結構、因演奏者而異的強烈個人風格,也許還受到當地溼熱的令人躁鬱的天氣之影響......這不只是一種完美組合,爵士樂的發展,是無盡的創意,是渾然天成的藝術。有人嘲諷的在旅遊導覽中寫道:「如果沒有黑人的存在,今天來到紐奧良的觀光客大概就只能吃Bar-B-Q與聽破銅鑼了吧!?」貝貝與我都十分同意。

  關於爵士樂的起源,也許各家說法不一 (我所知道的是,黑奴時代的鄉下blues與20世紀初十分流行的ragtime,這兩者是最重要的源頭),但大部分的導讀書都同意19世紀紐奧良的剛果廣場 (Congo Square) 是早期孕育爵士樂重要元素的一個歷史性地點。在奴隸時代,禮拜天的剛果廣場是黑人傳統歌舞娛樂與方言唯一被允許的地方。這個廣場成為今天的路易阿姆斯壯公園。古典爵士大師Louis Armstrong、Jelly Roll Morton,還有當今正紅的小號手Wynton Marsalis等都是道道地地的紐奧良人。

  身為爵士樂重要發源地的紐奧良,非爵士樂就不能上街頭——似乎成了街頭演奏者與聽眾之間的一種的默契。Jackson Square與St Louis Cathedral之間,每天都會有不錯的爵士樂團在廣場上表演。法國區的街頭上也經常有人當街就演奏了起來,不過水準良莠不齊。(聽說,二流的爵士樂師還有另一種機會,那就是紐奧良的葬禮,看圖片,跟台灣的「出山」隊伍還真有幾分類似。) 三月天春光明媚,躺在公園 (Jackson Square) 裡的草地上,吃著炸鮮蠔三明治當午餐,讓廣場邊輕鬆的爵士樂為你做免費配樂,真是一大享受!

  禮拜天晚上,我們把握最後的機會來到赫赫有名的Preservation Hall門口排隊。八點半的音樂,我們在七點四十分抵達時遊客已在St Peter街上大排長龍了 (再晚一點的話,通常是輪不到你入場的)。入場之後......我真不知要如何形容這樣的音樂場所......不起眼的入口、破舊的招牌,窄小的空間,幾排長板凳,先進場的聽眾早已將板凳上寥寥幾個座位與舞台前 (喔,實際上是沒有舞台的) 三公尺的每一吋地板佔滿,說大家相互摩肩擦踵絕不為過......

  時間一到,進場的是一個「祖父級」的七人組樂團,有些團員還得拄著柺杖、步履蹣跚。身為爵士樂聽眾資歷尚淺的我,雖然不認識曲目,但大約知道演奏的幾乎都是傳統的紐奧良爵士,也就是早期旋律尚分明、節奏輕快的classic Jazz。音樂很棒,但看得出有一兩個老阿公吹起銅管來已有點吃力。我漸漸了解到,也許別處有更多更棒的爵士酒吧,但這個酒與美食皆不供應,聽眾們頭碰頭腳踩腳的狹窄空間,卻是爵士樂迷們朝聖之地。也許就是從這樣的場所,這種令人無法抗拒的音樂在不經意之間流洩出來,淹沒了全世界......

  後來買了Preservation Hall的紀念CD,簡介裡有一些句子我覺得寫的很棒:NewOrleans musicians learned to work together to produce the loose, relaxed beat that is so irresistible that one cannot help but dance, or at least sway and tap one’s foot to its swing.The easygoing, almost hypnotic rhythm at times seems to run effortlessly by itself. In this style of music, where the musicians strive to help each other rather than grab the spotlight, it is natural for improvised ensemble choruses to be a feature. Working together harmoniously can generate a feeling of power......

法國區 (French Quarter)

  來到紐奧良的觀光客,沒有人不到法國區逛逛的 (也叫Vieux Carre) 。這是一個東西與南北各約十條街的歷史保護區,南邊瀕臨密西西比河。說是法國區,其實它的建築特色卻是屬於西班牙風格的 (因為早年的法式建築在1788年與1794年二度遭祝融之災)。最明顯的,也最迷人的兩項特色是天井式的庭院與陽台上雕花般的鑄鐵欄杆。尤其是後者——蕾絲花邊般細緻的黑色鑄鐵圍欄,可以說是法國區的註冊商標,典型的明信片意象。建築物之間大多隔著一段寬敞走道,探頭偷窺,會發現裡面幾乎都留著一片天井庭院,或大或小,而且總是綠意盎然。別有洞天的內部庭院,與飾以雕花圍欄的陽台一樣,成為浪漫咖啡座的理想地點;觀光客們即使逛街逛得雙腿疲軟,也絕不用擔心找不到小憩一會的好地方與令人放鬆的咖啡與音樂!(我們第一天早上就特地來到Royal Street上出名的“Court of Two Sisters”享用brunch:用餐桌椅安排在隱秘卻又寬敞的庭院裡,爬藤植物與藤架上一串串淡紫色的小花是最棒的天然天花板,和煦的陽光從花瓣之間撒落下來,與現場演奏的爵士樂一起成為早餐的最佳佐料......)

  St Louis Cathedral前面的Jackson Square,圍起來成為一座美麗的小公園。公園四周是典型的觀光客區,除了倚賴遊客維生的樂團、演奏者、賣藝者、街頭畫家之外,有一項特色是算命攤很多。大多是塔羅牌算命 (Tarot) 與看手相 (palm reading)。從前的路易斯安那州盛行巫毒 (voodoo),迷信的風氣也許仍然殘留。據說巫毒是18世紀末由海地島上的黑奴傳過來的,當時海地一連串的奴隸叛變使得他們的法國主人紛紛逃往路易斯安那州,這些關於大自然與先靈的信仰、儀式也隨著部分隨行的奴隸來到新大陸。Dumaine Street上有個Voodoo museum,但有點雜亂無章,只能稱的上私人收藏,與票價並不等值。

  從Jackson Square搭舊式二輪馬車 (buggy ride) 也是逛法國區不錯的選擇。過馬路到對街去逛逛French Market也很有趣。再往南多走幾步,跨過街車的鐵道,到密西西比河的河畔堤道 (Moon Walk) 上漫步,則是另一件浪漫的事!Royal Street上一家比一家精采的古董店,Bourbon Street上令人瞠目結舌的“night life”......我覺得這真是一個你明知觀光氾濫,卻仍然連留忘返的有趣地方。(當然啦,帶著兩歲兒子這個大電燈泡,我們哪裡可以談“night life”呢?不過光是看Bourbon Street上眾多色情酒店的海報就令人覺得有趣——一家比一家「色」;topless不夠,還要bottomless;有的店標榜有男有女;還有的店打出“Love Act”的廣告!我們覺得應該就是現場表演的A片吧......)

  教堂右側有一條窄巷叫Pirate’s Alley,傳說在美國二次獨立戰爭 (War of 1812) 中,這是海盜Jean Lafitte與Jackson將軍密會的地點,談妥合作對抗英軍的祕密協定 (Battle of New Orleans)。巷裡有一家書店——Faulkner House——十分窄小,但書客卻絡繹不絕,因為這棟建築曾是William Faulkner住過的地方,也就是在這裡他寫出他的第一本小說《Soldier’s Pay》。

  還有什麼沒有寫到的?St Charles Ave上的街車、Garden District數不盡的美麗大宅院......還有什麼沒有玩到的?密西西比河上的豪華度輪、水族館的鱷魚與沼澤生態、動物園 (Audubon zoo) 的白老虎......還有什麼沒有吃到的?燃燒的咖啡Cafe Brulot、海鮮濃湯bisque、Pat O’Brien’s的水果雞尾酒hurricane......也許,下次吧!?

1999/3/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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