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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香菸。(莊永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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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國領台之後,為了拓展殖民事業,除了稅收專賣收入是殖民政府的一項重要財源。於是台灣總督府在1897年將鴉片列為專賣,1899年食鹽、樟腦成為專賣,1901年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成立,1905年菸專賣、1922年酒也成為「公營事業」。日本治台期間,專賣收入大約占政府經常歲入的40%左右。幾項專賣中,早年以鴉片收入最豐,其後樟腦與菸酒比重漸增,日治中期以後,菸酒成為最重要的專賣,二者合計已超過專賣收益的七、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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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賣局虎骨酒酒標,1920年代。(莊永明提供) |
戰後國民政府設立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台灣啤酒和長壽香菸是政府財政的金母。從1960年到1969年,公賣利益就占省政府收入的一半以上,幾乎是當時課稅收入的兩倍。但是隨著經濟自由化的呼聲日益高漲,公賣局也面臨與民爭利的質疑,終在2002年7月改名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