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導讀寫作與唐諾導讀/傅月庵 「導讀」是怪物!西方有preface、introduction;中國有序、跋;中文譯詞有引言、序言、導論、前言、導言,但似乎找不到「導讀」這一名詞。茲事體大,原因方塊字是一種主觀文字,望文生義詮釋空間很大,「導言」、「導論」的「導」字解釋為「引導」或「指導」,壓迫性似乎都不太強;「導讀」若解為「指導閱讀」,那就慘了,大概人人都要不服氣質疑一句︰「教我讀書,你也配?!」 現今台灣出版「名家導讀」滿天飛的情況,不知起於何時?記憶所及,似乎是近10多年來的產物。中國傳統裡,書例有序,自序或請人寫都無不可。但多半感性居多。自己寫就謙談創作過程,心路轉折,最後來句「見或未及,疏陋多有,尚望海內君子不吝雅正」;受邀動筆的則不外高談自己跟作者的情誼,頌揚對方如何努力用功,廣採博摭,然後很瀟灑地說聲「文章千秋自有定論,余又何庸多贅一辭」。總之,好話好說的多,實話實說的少就是了。 西方的preface跟introduction,相對比較嚴謹。大體而言,preface是自己寫的,一樣說明創作歷程與內容大要,往往還會列出感謝名單;introduction,普通書籍,尤其是小說創作,似乎不多見,多半要經典名著或學術書籍才會有。寫的人也要有些份量,若非學者就是專家,不過跟作者常是不相識的,其主要目的在深入淺出地把全書內容作一評介,讓讀者順利進入文本脈絡。由此看來,今天台灣所謂的「導讀」應當不是東西洋傳統的序文(此由許多書既有「序文」又有「導讀」,亦可得證),而是introduction的另種譯法。 那麼,到底什麼樣的introduction才是好的introduction呢? 近日病足,在家閒翻書,並思索「導讀」問題,偶然讀到金聖嘆〈與家伯長文昌〉的短簡,恍然若有所得,或可用為發端︰ 詩非異物,只是人人心頭舌尖所萬不獲已,必欲說出之一句話耳。儒者則又以生平爛熟之萬卷,因與之裁成文章,潤之成文者也。夫詩之有章有文也,此固儒者之所矜為獨能也。若其原本,不過只是人人心頭舌尖萬不獲已,必欲說出之一句說話,則固非儒者之所得矜為獨能也。 這段話所論原指詩的創作,卻頗有可供思索之處。先是,我們若把「導讀」也當作是一種創作,那麼先決條件便該是「心頭舌尖所萬不獲已,必欲說出之一句話」。簡單地說就是「確有所感」,「誠於中」然後才「形於外」。從這個層次來看,只要確有所感,名家的「導讀」跟「人人」的「讀後心得」,本質上並無兩樣,大家都可寫、儘可說。差別乃在於名家「則又以生平爛熟之萬卷,因與之裁成文章,潤之成文者也。」也就是說,名家見多識廣,所以嫻於路途,足為前導。並且因為此「生平爛熟萬卷」,所以「矜為獨能」,成就其名家事業也。 但這中間有一要緊處,就是「因與之裁成文章,潤之成文者也。」的「裁」、「潤」兩字。換言之,就算你「生平爛熟萬卷」,也不能漫無邊際,一股腦地傾倒而出,還當修剪潤飾一番,脈絡要顧,大道不能偏行。要不,那就不叫「導讀」,而是空中抓小鳥,「游談」了。於是我們又有了第二個標準「知所節制」。統而言之,寫導讀先要「確有所感」,再要「知所節制」,切忌天馬行空,揮灑無度,以免寫的人不想回家,讀的人不知家在哪裡?大家都淪落街頭,成了望鄉天使! 唐諾的導讀文章,許多人都覺得他虧在「不知節制」之上。博而罕約,游談無根。上窮碧落下黃泉,開口動筆扯太遠!然而不然的是,昔年唐諾派導讀初現江湖,引領一時風騷,People雜誌時代NBA文章人人稱快,大家都說好,愛的不就是他這「汪洋恣肆,富麗多姿」的文風?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此蕭艾也。在我看來,問題還出在是否「確有所感」四字之上。 唐諾寫導讀,據稱,年產50萬字。換言之,每月要寫上4萬多字,就創作而言,這不算多。但寫導讀,卻似乎太多了。原因是導讀須有所本,至少總要把書通讀一過,然後始能說有感吧。如每篇文章以5千字為準,那就是8篇。一個月8篇即8本,每星期讀2本寫2本。中規中矩,專攻一門,按著套子來寫,或可應付。但要像唐諾這樣南拳北腿打帶踢,文武崑亂不擋;表演空中飛人、還要吞火吞劍走鋼絲,鄙意以為確實嘎嘎乎其難也。這一窘境,只要比較卜洛克【馬修•史卡德系列】跟【雅賊系列】導讀的熱脹冷縮感覺,便可略見端倪。同一個作家一寫再寫;同一系列作品一說再說,想不疲軟都不行哩。但「冷感」猶可靠道具來補其不足,「浮泛」猶有熱鬧可看。一旦而「無感」,卻還要硬著頭皮臨陣,那就要出大亂子了。唐諾為【哈威警探小說系列】寫了一篇名為〈倫敦的另一種謀殺——約翰•哈威暨警察程序小說〉,最後是這樣結尾的︰想像一下,天堂並不存在, 想像一下,我們的腳下也沒有地獄。 抬頭看見的,只是湛藍無垠的天空。 想像,正如昔日約翰•藍儂的Imagine,是一種人的超越和救贖,而不僅僅是遊戲——這是約翰•哈威的芮尼克小說和他的倫敦。 有詩有文、有天堂有地獄、有超越有救贖、還有約翰•藍儂的Imagine。汪洋恣肆,富麗多姿。沒錯,這就是典型的唐諾導讀,讓人聯想翩翩,引翮遠颺。那,到底寫得好不好呢?不,一點也不好!因為,芮尼克是諾丁罕(Nottingham)的探長,倫敦(London)與他無關,根本不是他的啦!呵呵∼ 還是短簡尺牘,清代尤侗答黃九煙,以其所贈詩中直稱其名,足證彼此交誼之深︰人苟知己,則行之可,字之可,名之亦可;即呼之為牛,呼之為馬,亦無不可。苟非知己,則稱之為先生,直叱之老奴耳;尊之為大人,猶罵之為小子耳。 人跟書的關係,大概也是這樣的,苟有所感,發而為文,精彩至極,那會是「汪洋恣肆,富麗多姿」;苟無所感,寫在筆下,無論你再怎樣會拗,最終也不免「游談無根,言不及義」之譏矣。(020314)附記,但無論如何,只要是有感而發的,我還是覺得唐諾的「導讀」確為一奇,是台灣最有特色的。老編唐諾,則是最好的;至於落人口實,所謂「當代名作家朱天心」云云,鄙意一點不以為忤,心裡老覺得有趣︰天心,嚴管勤教,華枝春滿,真有你的一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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