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富五車、玩世不恭的古典黃金神探:費洛•范斯(Philo Vance)
費洛•范斯(Philo Vance),在其活躍的20-30年代中,是當時最受歡迎的推理小說人物。許多專家學者觸及美國推理文學黃金時期的興起之議題時,必定會追溯至1926年的《The Benson Murder Case》。這本由范斯出馬破奇案的初登板作品,銷售成績之好教人詫異,據說該書還幫助出版商Scribners渡過經濟大蕭條的難關,免於負債的窘況。
好辯多嘴、高傲博學的雅痞偵探
費洛•范斯是個怎麼樣的人?簡單說,他是那種你走在路上最不希望遇上的人:高瘦而精壯的運動員身材,抽著Regie名牌的昂貴香菸,全身瀰漫著擬似英式風味的紳士調調,卻又難掩故作清高的驕傲姿態。此人極可能是推理史上最好辯多嘴的偵探,他彷彿無時無刻都可以摘下帽子,馬上來一篇滔滔不絕的學術演講,從專業的植物學到深奧難懂的古埃及象形文字,范斯都能夠長篇大論地解說,根本不管你有沒有興趣聆聽。
有錢有閒,視破案為心智遊戲的演練
范斯是個有錢有閒的人,他住在紐約東區的高樓華宅,其身邊必可見到一位律師,名叫范達因(S. S. Van Dine)。此人既是范斯的室友,也是工作夥伴,他記錄詳述范斯所經手的每一樁懸案;但由於資質魯鈍,他在12部范斯系列探案中總是一言不發,宛若是個沈默的打字機器。
從今日的觀點來看,范斯系列探案已不算是佈局出色的謎團。在小說故事裡,范斯避開線索細節的咀嚼思量,將辦案重心放在心理層面上的探索;他將犯罪事件視為藝術作品,從中研判牽涉到何種心理因素,並且藉此推論出兇手的真面目。然後呢?把真凶繩之以法嗎?不,這可不是范斯插手案件的目的,他絕非正義的使者,也不想打擊犯罪,對范斯而言,整個案情的偵查,不過是一場心智遊戲的演練。因此每每到了揭開謎底的書末,玩世不恭的范斯總會替兇嫌巧妙安排一次自盡的機會,讓兇手自行了斷。
共12部作品,創作三階段法則
書中的敘述者范達因曾指出,范斯此名字也是化名,他所解開的12樁懸案,都是發生在其好友約翰馬克翰(John F. X. Markham)任職紐約地方檢察官的期間;馬克翰連任失敗後,范斯也退隱至歐洲,從此不過問世事。范斯探案小說的撰寫方式共分三個階段:首先,范達因寫了約莫一萬字詳細的故事大綱;接著,再逐步改寫為二萬五千字的草稿;最後,全盤潤飾成六萬字的完整作品。其中的處女作《The Benson Murder Case》和引起後輩模仿的經典鉅作《金絲雀命案》(The Canary Murder Case),皆是取材於紐約市真有其人其事的兇殺案件。
6字母書名,神探典型影響後世甚遠
范斯探案的另一特色,即是書名皆由"Murder Case"和6個相異的英文字母組成,唯一例外的是第十一部作品1938年的《葛蕾絲命案》(The Gracie Allen Murder Case),原因是據說受到當時好萊塢之流行風的影響。由此可見,末期的范斯小說還得假借流行趨勢來烘抬買氣。但在1930年前後之時,范斯探案的熱賣卻令多少出版商眼紅忌妒,而此業餘貴族神探的塑造,更影響了後繼無數的偵探角色(如艾勒里昆恩、Thatcher Colt等人),進而開啟了美國推理文壇的黃金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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