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最聰明還聰明
一九○六年的某個秋天,住在英國普利茅斯的科學家高爾頓(Francis Galton),出門參觀一場鄉間趕集。高爾頓已經八十五歲了,開始覺得歲月不饒人,然而他還是像以前一樣充滿好奇心,也正因為這份好奇心,讓他在統計以及遺傳學的研究上,贏得響亮美名(或說惡名)。這一天,高爾頓好奇的對象是牲口。
統計家押錯寶
高爾頓的目的地是「西英格蘭家畜及家禽展」,在這一年一度的地方性集會上,當地農人和鎮民聚在一塊,對各農家展出的牛、羊、馬、豬,品頭論足一番。
對於一名科學家(尤其是年老的科學家)來說,把午後時光消磨在一欄欄裡的工作馬或是得獎豬之間,似乎有點怪,但是其中當然有原委。
在這個世界上有兩件事,最令高爾頓著迷:一是計算生理及心智品質,另一件則是育種。畢竟,牲畜展不正是觀察優良及劣等育種成果的最佳舞台?
高爾頓很在意育種,他相信只有極少數的人,具有「能令社會維持健康的優良特質」。他一生投下許多時間來研究、衡量這類特質,事實上,他的目的是想證明大部分人並不具有這類寶貴特質。
譬如說,他在一八八四年的「倫敦國際展覽會」上,裝設了一個「人體比較測量實驗室」,裡頭有他自行設計的儀器,用以測驗參觀展覽的群眾;測驗項目很多,包括「視力及聽力的敏銳度,分辨顏色的能力,目測能力以及反應時間等。」實驗結果令高爾頓對一般人的智力,信心盡失,「許多男男女女簡直笨透了,一點都不可靠。」因此,他相信唯有將權力及掌控權交到經過挑選的,品種優良的少數人手中,社會才可能保持健康與強壯。
在家畜展會場逛呀逛,高爾頓看到有一場猜重比賽正在進行。一頭肥牛雀屏中選,被牽進場中公開展示,圍觀群眾開始下注猜這頭牛有多重。(或者更精確一點地說,他們在猜這頭牛被宰殺,去除內臟後,還剩下多少重量。)只要花六便士,你就可以買一張打上印花的投注票,然後填上姓名地址,以及你評估的重量。數字最接近的人,將可贏得大獎。
共有八百多人來碰運氣。他們來自各行各業。其中有不少屠夫與農人,他們應該是猜測牲畜重量的好手,但也有一些參加者似乎對牛隻一竅不通。「許多非專家也來比賽,」高爾頓事後在科學性期刊《自然》上這麼寫道,「就像那些小職員,以及那些完全不懂馬匹,但卻聽信報紙、朋友或是突發奇想,而參與賭馬的人。」突然之間,高爾頓聯想到,這種情形頗類似民主制度:一群無論就能力或是興趣都差異極大的人,個個都有權投一票。「全體平均之後的參賽者,在評估牛體重量方面的能力,恐怕和全體平均後的投票者,在評估政治議題方面的能力,不相上下,」他這麼寫道。
高爾頓很想知道「全體平均後的投票者」,是否真的具有能力,因為他想要證明「全體平均後的投票者」能力其實非常差。於是,他決定將這場猜重比賽當成一場即興的實驗。等比賽結束,獎也頒完後,高爾頓向主辦單位借來所有的投注票,然後展開一系列的統計測試。高爾頓將所有猜測數字(去掉十三張不合規定的投注票後,共有七百八十七張有效票),從高到低按照順序排好,然後繪成曲線圖,看看是否吻合鐘形圖。接著,他又進行了一些其他測驗,其中有一項是將所有猜測數字相加,然後再除以七百八十七,得出平均數,算是「群眾」的猜測數字。而這個數字,可以代表普利茅斯群眾的集體智慧。要是這個群眾是單一個人,那麼這就是他猜測的牛隻屠體重量。
高爾頓私底下認定,該群眾的平均猜測值,一定與真實重量有極大的落差。畢竟,將少數極端聰明的人,與一些平庸的人以及許多愚笨的人,混合之後,應該只能得到一個笨答案。然而,高爾頓料錯了。群眾所猜測的牛隻屠體重量為一千一百九十七磅。結果,那頭牛被宰殺並去除內臟後,重量為一千一百九十八磅。換句話說,群眾的判斷幾乎接近完美。看來,育種或許沒有這麼重要。高爾頓事後寫道:「這結果似乎顯示,民主確實比預期的更可靠。」他這句話,說得實在太保守了。
群眾的智慧
那天,高爾頓在普利茅斯所經歷到的,是一個簡單但有力的真理,也就是本書的中心議題:在適當的情境下,群體將聰明無比,而且通常比群體中最聰明的個人,還要聰明。群體不需要靠著超級聰明的個人來掌控,才能表現得聰明。即便群體中大部分人都不特別具備豐富的背景知識,也不特別講理性,但它還是能做出智慧的集體決策。這是件好事,因為人類在做決策方面,似乎天生就不太在行。相反地,我們就跟經濟學家西蒙(Herbert Simon)所說的一樣是「理性有限」的。我們擁有的資訊通常不足。我們對未來,也總是看得不夠遠。我們大多數人都缺乏能力──或者說動機──去智慧地算計出成本效益。
我們老是抓住一個看似合理的決策就好,而不會堅持要找出最理想的一個決策。而且,我們總是讓感情影響判斷力。然而,儘管有這許多限制,當我們這些不完美的判斷,以適當的方式集中起來後,我們的集體智能通常卓越非凡。
這種智能,或是我所謂的「群眾的智慧」,正在全世界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運作中。這是為什麼,全球搜尋引擎Google能掃瞄十億個網頁,找出滿足你要求的資料網頁。這也是為什麼,想靠著賭美式足球聯盟(NFL)大賽來賺錢,會這般困難,而且它也有助於解釋為何在過去十五年來,愛荷華州中部幾百名業餘交易員,在預測各項選舉結果時,準確度竟能壓倒蓋洛普民意測驗。
群眾的智慧,能告訴我們一些有關股票市場為何能夠運作 (以及為何它又動不動就停止運作)的原因。集體智能有助於解釋,為何當你凌晨兩點跑到便利商店,想買牛奶時,架上會有一盒盒的牛奶等著你,此外,它甚至能告訴我們一些更重要的事情,像是人們為何會付稅,或是幫忙訓練指導小聯盟球隊。它對科學發展來說,是必備的。而且它也有潛能讓公司行號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來經營業務。
就某方面來說,本書想要描述的是真實的世界:許多事物乍看很不相同,但其實極端相似。但是,本書也要討論世界可能演變的面貌。群眾的智慧最驚人的一點是,即便它的影響力無遠弗界,還是很容易被忽略,就算被觀察到,仍然很難被人接受。我們當中大部分人,不論是投票者、投資人、消費者或經理人,都相信寶貴的知識握在少數人(或是說,極少數人)手中。
我們總是假設,解決問題或是做出良好決策的鑰匙,在於發掘一個適當的人,來回答我們。即使親眼看見一大群人,其中許多都不算是知識豐富,但卻一起做出神奇的事──像是預測賽馬結果;我們還是習慣將成就歸功於群眾當中少數幾位聰明人,而不願歸功於群眾本身。社會學家索爾(Jack B. Soll)及賴瑞克(Richard Larrick)說得好,我們感覺有需要去「追隨專家。」本書要討論的議題便在於,追隨專家是一大錯誤,而且是代價慘痛的錯誤。我們應該要停止搜尋專家,改而請教群眾(當然,天才也包括在群眾之內)。群眾知道機會在哪裡。
蠢蛋與很多蠢蛋
麥凱(Charles Mackay)一定會嘲笑這個想法,群眾怎麼可能有頭腦。蘇格蘭記者麥凱,於一八四一年發表《異常大眾妄想與群眾的瘋狂》(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裡頭列舉出無數滑稽的大眾病態或是集體愚行,而我這本書的名稱,就是有意和它相對比的。
在麥凱看來,群眾永遠聰明不起來。他們甚至連講理都辦不到。集團決策是註定要走極端的。「常言說得好,一群人是以烏合之眾的方式來思考的,」他寫道,「他們一匯合成烏合之眾,便會發狂,而且只能慢慢地、一個一個地恢復理智。」麥凱認定集體瘋狂不是稀有現象。在一般人常有的想像中,群體很容易讓人變笨或是變瘋,或是同時。例如,懷疑論者包洛區(Bernard Baruch),曾說過一句名言:「任何堪稱通情達理的個人……一旦成為群眾的一分子,馬上就會變成蠢蛋。」
文學家梭羅也曾悲嘆:「大眾永遠達不到其中最優秀成員的水準,而且剛剛相反,它會退化到最低成員的水準。」哲學家尼采這樣寫過,「瘋狂,在個人身上是特例,但在群體中卻是定律。」而英國歷史學家喀萊爾(Thomas Carlyle)說得更簡潔:「我不相信一群小人物會有集體智慧。」
對於群體愚昧最嚴苛的批評者,或許要算是法國作家雷朋(Gustave Le Bon),他於一八九五年出版了一本頗具爭論的經典著作《群眾學:探討大眾心智》(The Crowd: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西方國家於十九世紀興起的民主風,很令雷朋邦驚駭,一想到要讓尋常百姓來支配政治及文化主導權,他便深深不以為然。但是他對於群眾的厭惡,還不僅只於此。
雷朋辯稱,群眾並不只是成員數目的總合。相反的,它是一種獨立的有機體。它擁有自己的身份與意志,而且通常都會表現出各個成員原本無意要表現的行為。
雷朋還說,當群眾開始行動時,千篇一律只做得出蠢事。一個群體可能很勇敢,可能很膽怯,也可能很殘酷,但就是不可能很聰明。他寫道,「在群眾裡,累積的是愚蠢,而非常識。」群眾「永遠無法做出需要高度智能的行為,」而且他們的「智慧永遠低於成員個體。」令人驚訝的是,雷朋所指的「群眾」,不只限於明顯的集體狂熱案例,像是擅用私刑的暴民,或是群集的鬧事份子。他所指的群眾,囊括任何能下達決策的團體。
因此,雷朋就嚴詞譴責陪審團,說他們「做出個別法官都不會贊成的判決,」另外,雷月也質疑,像國會這種機構,往往立出任何一個個別委員在正常情況下都會否決的法案;他指出,如果集合一群來自各領域的專家,要他們對公眾利益事務做決策,整體而言,他們最後達成的決策,都不會強過「一群低能兒做出的決策。」
在本書中,我會依照雷朋的說法,陸續對「群體」(group)及「群眾」(crowd)做廣泛的解釋,並討論這些名詞所在的各種情況。
從看比賽的觀眾,到資產高達數十億美元的公司企業,到一群專賭運動比賽結果的賭徒。本書中有些群體,像是第九章提到的經營團隊,屬於組織嚴密而且非常清楚職責所在的團體。其他一些群眾,像是第七章中提到的,塞在交通擁擠的車陣中一堆車輛,則屬於完全沒有組織的團體。還有一些其他的群眾,像是股票市場,是由個人與金錢組成的、永遠不停變動的群體。以上所說的群眾,各不相同,但是,他們集體行動下達決策,以解決問題的能力,卻是共通的,可是群體中的個人,不見得都意識到自己在做這些事。
而且,有些團體既聰明也擅於解決問題,它們表述出的真相,大部分(幾乎也已經是全部了)都很有可能是千真萬確的。就這個層面而言,雷朋剛好把事實弄顛倒了。如果你集合一個數量夠大,且差異也夠大的群體,要求他們「針對影響公共利益的事務下決策,」長期下來,該群體的決策將會「在智能上勝個各別的個體,」不論該個體有多聰明,或是對背景資料有多熟悉。
歧異的力量
判斷一頭牛的屠體重量,算不上是多複雜的任務。但是,就像我前面說過的,集體智能可以拿來解決各式各樣的問題,複雜的問題也不例外。
在本書中,我將集中討論三種類型的問題。第一種是我所謂的「認知問題」(cognition problems)。這些問題都已有或將有一個肯定的答案。譬如說,「今年哪一隊將贏得超級杯冠軍?」以及「往後三個月,這種類型的噴墨印表機將能售出幾臺?」都屬於認知問題。同樣地, 「這種藥物被食品暨藥物管理局核准的機率有多大?」也是。至於那些沒有單一正確答案,但是其中有些答案肯定比其他答案好││像是,「什麼地點最適合興建一座新的公共游泳池?」這也歸類於認知問題。
第二類問題通常被稱為「統合問題」(coordination problems)。統合問題需要群體(例如市場,地鐵乘客,想開派對的大學生)中的成員,設法彼此統合他們的行為,心裡知道其他人也都在做同樣的動作。像是買家和商家如何找到對方,並決定一個合理的價格?各家公司行號如何將它們的行動組織起來?你在擁擠的交通中,如何安全地駕車?這些都屬於統合問題。
最後一種是「合作問題」(cooperation problems)。正如其名,合作問題中的主要挑戰是,要讓一群自私的、不信任的人相互合作,即便狹隘的自利心理可能會令人不願參與其中。這類問題包括繳交稅款,處理污染,以及協議合理價位等。
再來談談本書的結構。前半部,你可能會說,都是理論,即使有實際案例來佐證。對於上述三類(認知、統合與合作)問題,本書各有一章專門來討論,另外一些篇章則討論「使群眾聰明」的必要條件:這包括多樣化、獨立以及一種特別的分權模式。本書前半部,先從群眾的智慧談起,然後探討攸關成敗的三個要件,之後才繼續討論統合及合作問題。
本書後半部內容主要是重要的個案研究。每章討論一種類型的人群組織,這些人都擁有共通(或說大致共通)的目標,而且每章也會談到集體智能如何大放異彩或是一敗塗地。譬如說,在討論公司企業那一章,談到在一個「權力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但許多成員都有意見」的體系中,會出現緊張的關係。討論市場那一章,開頭先問,市場是否可能行使集體智能,結尾則是回顧股票市場為何會泡沫化。
本書也談到許多故事,有關群體做出很差或是很棒的決策。為什麼呢?其中一個原因是,真實世界本來就是這樣運作的。群眾智慧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所具有的重要性與衝擊性,遠超過我們的體認,而且展望未來,它可能帶來非凡的影響。但在目前,許多群體連做出一個平庸的決策都很困難,有些甚至還因判斷太差而釀成大禍。群體只能在某些條件下,才能運作得好。一般而言,群體需要規範,才能維持秩序以及凝聚力,少了它們,或是功能運作不佳,結果會很慘。群體會因成員間的相互對話與學習而受益,但矛盾的是,若溝通得太頻繁,卻會使得該群體的智能變低。雖然大群體通常很擅長於解決某些問題,但是大群體通常也很難管理,而且欠缺效率。相反地,小群體的好處是容易管理,但風險是思想不夠多樣,意見太過一致。最後,麥凱所謂「集體行為易走極端」說得沒錯:有些時候----想想看暴民,或是股市泡沫化──當一群個體的決策被集合起來,可以創造出全然不理性的集體決策。這類釀成錯誤的故事,是本書論點的反證,可以用來強調:要做出良好決策,多樣化及獨立性有多重要,因為那些故事說明了,缺少它們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多樣化及獨立性很重要,因為最佳的集體決策都是歧見與爭論的產物,而非一致性或妥協的產物。一個高智能的群體,尤其是在面對認知問題時,不會要求成員調整各自的意見,以便做出一個皆大歡喜的決策。相反地,它會想出如何利用某些機制──像是市場價格,或是智慧投票系統──來集合並做出集體的判斷,這項判斷不代表群體中任何個人的想法,就某種層面而言,它代表的是他們全體的想法。矛盾的是,要讓一個群體變得聰明,最好的辦法是,群體中每個人應盡可能地獨立思考並行動。
整體猜測值
本篇序文一開頭便舉了個例子,一個群體解決了某項簡單的問題:猜出牛隻的屠體重量。本篇序文的結尾,我將舉另一個例子,一個群體解決了某項極端複雜的問題:找出失蹤潛水艇的位置。這兩個案例間的差異極大。但是原理卻大同小異。
一九六八年五月,美國潛水艇天蠍號在北大西洋執行完勤務,返航回紐波特紐斯(Newport News)途中,宣告失蹤。海軍當局雖然知道這艘潛艇最後回報的位置,但完全不明白艇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只大略知道它在最後一次無線電通話後,航行了多遠。於是,海軍便以一個直徑二十英哩,深度數千英呎的海域為範圍進行搜索。這樣的任務真是難到了極點。唯一能想到的解決辦法,似乎只有徵詢三到四名潛艇及洋流專家的意見,推測天蠍號可能的位置,然後再到該處去搜尋。然而,正如宋妲(Sherry Sontag)與朱爾(Christopher Drew)合著的《盲殺夜驚魂》(Blind Man's Bluff)中記載的,海軍軍官克瑞文(John Craven)卻提出另一套完全不同的計畫。
首先,克瑞文捏造了一堆劇情──各種關於天蠍號遭遇的解釋。然後,他召集了一隊背景知識各異的人馬,包括數學家、潛艇專家以及海難救難人員等。他不但沒有要求大家彼此徵詢意見,以得出一個答案,相反地,他要求大家分別去猜測其中哪一個劇情真實性最高。為了增添趣味,所有猜測都以下注的方式進行,獎品是起瓦士蘇格蘭威士忌。於是,克瑞文的小組紛紛下注,猜測潛艇遇到了什麼麻煩、它以什麼樣的速度衝向海底、衝下去的坡度又如何等等。
不用說,這些片片段段的資料完全無法幫克瑞文指出天蠍號的位置。但是,克瑞文相信,如果他將所有的答案合起來,建立一幅關於天蠍號隕歿的綜合畫面,他便能得到關於它下落的有用資訊。而他也真的這麼做了。他將所有猜測資料集中起來,利用貝氏定理(Bayes's Theorem),評估天蠍號的下落。(該定理可以用來估算,當某事件有新資訊出現時,對原有的推理會帶來什麼改變)做完這個步驟後,克瑞文得到一項結果,可以稱得上是該小組對天蠍號下落的集體猜測。
克瑞文得到的這個位置,沒有與任何一名組員單獨選定的位置重疊。換句話說,該群體中,沒有任何人頭腦裡的畫面,與克瑞文利用他們全體提供資料建構出的畫面相吻合。最後的評估值,並不是其中最聰明的成員判斷,而是該群體所下的集體判斷──同時它也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判斷。五個月後,天蠍號重見天日,一艘海軍艦艇找到它了。它的位置距離克瑞文小組的評估地點,只有二百二十碼。
這則故事最令人驚訝的是,該小組手頭上的證據,幾乎等於零。他們只掌握了幾個數據。沒人知道潛艇為何沉沒,沒人知道它原本航速有多快,沒人知道它下沉時的坡度有多陡。然而,即使小組中沒有一個人知道這類資訊,但就小組整體來說,它卻什麼都知道。